《淘宝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规则》变更,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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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买的其他国家的正品,很多人都会选择淘宝的海外购,最近淘宝为了维护海外直邮交易和定制交易的市场秩序,使会员更便于查看完整的争议处理规则,淘宝对《淘宝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规则》中定制交易和海外直邮交易处理规范进行重构。快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8年3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4月6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如下:

      1、对定制交易处理规范进行重构;

      2、新增对海外直邮交易买家无理由拒签场景的争议处理规范。

      变更前:

      第四章 定制交易处理规范

      第十条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商品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做明确的约定。

      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的,卖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三天内发货。

      未约定交付标准的,适用《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届满前,买家无正当理由要求退款的,需与卖家协商一致。但卖家明确表明不履行定制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定制商品的,交易将支持打款给卖家,买卖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章 直邮海外交易处理规范

      

    淘宝网

      变更后:

      第四章 定制交易处理规范

      第十条 定制商品是指卖家通过生产加工、裁剪制作等方式,最终向买家交付包含有买家指定个性化需求信息素材(如图案、文字、印记、配件、尺寸等)并区别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的实物商品。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定制商品的交付标准(如数量、规格尺寸、图案、材质、工艺)、交付或发货时间、运费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解读:《定制商品约定方式的实施细则》

      定制商品约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买卖双方通过旺旺等工具约定;

      2、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收付款票据等约定;

      3、在商品详情页“显著”明示:内容应当位于信息展示界面的“商品(宝贝)详情”版块中,居该版块靠前或居中位置,字体大于该版块其他编辑字体并加粗。

      第十二条 买卖双方对定制商品的发货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天猫商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48小时内发货;淘宝网卖家和飞猪商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72小时内发货。

      第十三条 因买卖双方其他未约定或约定不清事项导致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分担,具体比例由淘宝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判定。

      第十四条 定制商品发货时间界满前且卖家尚未定制完成,买家无理由申请退款的,若对卖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最高不超过交易订单金额。

      本条款说明(以下提及的“卖家损失”均同):

      1、卖家对其损失负举证责任。

      2、淘宝将以普通大众的认知水准及日常经验对卖家提供的相关损失证据进行判断及认定。

      第十五条 定制商品发货时间界满前但卖家已完成定制商品的,买家无正当理由申请退款的,需和卖家协商一致,否则卖家有权拒绝买家的退款申请。

      第十六条 卖家定制商品发货后,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签或退回定制商品的,卖家未予签收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商品由买家自行负责召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承担因无理由拒签或退回的商品风险;卖家已签收的,除买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该定制商品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外,卖家仍有义务再次向买家发还该商品,发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第十七条 卖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显著说明或者与买家约定完成定制商品生产需要买家提供的个性化信息素材以及提供期限,如因卖家未尽告知义务或约定不清产生争议的,由卖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 买家应按照约定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供定制相关的个性化信息素材,如买家逾期提供,则定制商品交付期限相应顺延。经卖家催告后买家仍怠于提供的,卖家有权终止履行,交易做退款处理。卖家为履行合同已作出必要准备而产生的损失,买家应予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

      买家变更定制需求的,应与卖家就需求变更后定制商品的价款、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达成新的约定,否则卖家有权中止履行定制合同。卖家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向买家确认是否继续履行原定制合同,买家拒绝或怠于确认的,卖家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交易做退款处理,对卖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但最高不超过交易订单金额。

      第十九条 卖家定制商品逾期发货的,需按照《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或《飞猪规则》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买家应签收商品,交易支持打款卖家。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卖家已逾期发货,经买家催告后的72小时内仍未有发货的,交易作退款处理,若卖家在该72小时外发货的,发货前应当和买家协商一致,否则买家有权拒绝签收。

      卖家逾期发货行为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第二十条 买家主张卖家交付的定制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描述不当或不符合质量标准情形的,买家有权视商品性质及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补发、修理、重做、调换、退货等违约责任,卖家拒绝承担该等违约责任的,交易支持退货退款。

      若该等违约情形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支持退货退款,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费由卖家承担。

      如定制商品出现以上情形,买卖双方无法就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达成一致的,淘宝将基于普通人的判断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多件交付的定制商品部分存在破损、灭失、描述不当、不符合质量要求情形,但不影响剩余部分定制商品功能实现且买家能够独立使用的,依据定制商品的完好比例,交易做部分退款处理。

      如淘宝根据商品特点或双方交易目的判断,出现上述情形已经影响定制商品整体功能实现或导致买家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或对于交付数量100件以上的同一定制商品,问题商品数量占30%以上比例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二十二条

      卖家向买家交付定制商品时应当提供必要的有关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买家主张定制商品存在肉眼不可见质量问题,如涉及材质或配件不符的,卖家还应该提供定制商品主要原料或相关部件的合法进货凭证。卖家依照淘宝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后,买家应根据淘宝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二十三条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和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强制性规定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定制商品属于国家规定实施“三包服务”保障产品目录范围的,卖家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淘宝规则的规定向买家提供三包服务。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未特别列明事宜,依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执行。

      第五章 直邮海外交易处理规范

      第二十条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签海外直邮商品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由买家承担。

      买家拒签后商品因物流或通关等原因无法返回至卖家处的,交易支持打款卖家,由买家负责召回商品并承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家拒签后商品返回至卖家处的,卖家不得以破损等原因拒签货物,交易支持退款买家。

      本规范未特别列明事宜,依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执行。

      这次变更对卖家和买家都作出了约束,这样在海外购的交易过程中省掉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想看更多淘宝规则,就来开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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