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客新增“滥用会员权益”和“不当注册”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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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爱的淘宝客

      为了维护网购平台公平、诚信的经营环境,更切实地保障会员权益,进一步推动整个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至2017年4月1日起,淘宝客常见违规原因“违反规则”的违规大类中新增“滥用会员权益”和“不当注册”的违规子类,具体违规行为及淘宝客业务线的处罚说明如下:

      淘宝客账号被判定为“滥用会员权益”违规的:进行member54分扣分永久终止合作,限制再成为阿里妈妈会员,同时淘宝客佣金收入将不予结算。

      淘宝客账号被判定为“不当注册”违规的:扣55分永久终止合作,限制再成为阿里妈妈会员,但不影响账户中已产生或将来产生的收入结算。

      那么,到底什么叫“滥用会员权益”呢?

      滥用会员权利定义:指会员滥用购买商品、评价、申请退款、发起投诉或索赔等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利用他人的行为瑕疵,以发起投诉、给予差评等手段威胁他人,索取不当利益的;

      2、恶意使用无效的或不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无法按时发货,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

      3、利用一个或多个账户,在短时间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导致卖家商品下架,影响卖家正常经营秩序的;

      4、欠缺交易意愿,恶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实现其他牟利目的,购买商品后异常频繁地发起退款,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

      看完这些,你们是否对新出的规范又get到了呢?动动手指告诉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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